【創新聞記者 陳雅琪/雲林報導】為有效防堵毒品危害交通安全,內政部警政署推動「毒品唾液快篩執法」自114年11月20日全面正式上路後,各警察機關持續強化毒駕查緝工作。近期配合5月13日正式施行的新版「取締疑似施用毒品後駕車作業程序」,臺西警分局同步啟動專案勤務,加強查緝疑似施用毒品後駕車行為,全力維護道路交通安全。
臺西分局指出,依據修正後的新作業程序,警方執勤時若發現駕駛人有行車不穩、精神恍惚、注意力不集中、語無倫次、肌肉顫抖等疑似施用毒品症狀,或於車內發現疑似毒品及施用器具,即可依法對駕駛人實施毒品唾液快篩檢測。若檢測結果呈現陽性反應,警方除可立即依法製單舉發、移置保管車輛外,也可依現行犯規定當場逮捕駕駛人,並帶返駐地採集尿液,後續移送法辦。
警方進一步說明,配合5月15日修正施行的《刑事訴訟法》第101條之1規定,毒駕公共危險罪已納入得聲請「預防性羈押」的範圍。針對有反覆毒駕疑慮的嫌疑人,警方可建議檢方向法院聲請預防性羈押,以實質隔離高風險駕駛人,防止再次危害公共安全。

臺西分局表示,自毒品唾液快篩執法推動以來,已成功查獲20件毒駕案件,透過「快篩陽性即舉發」與「人車分離」措施,有效降低毒駕再犯風險。警方強調,新版程序大幅提升執法效率與即時處置能力,對於打擊毒駕犯罪與維護用路人安全具有顯著成效。
警方也再次呼籲,毒駕不僅危害自身與他人生命安全,除面臨高額罰鍰外,還須承擔公共危險罪的刑事責任,甚至可能遭法院裁定羈押。臺西分局未來將持續結合路檢、巡邏及專案勤務,加強攔查酒駕及毒駕行為,展現「毒酒駕零容忍」決心,全力守護民眾交通安全。(照片/記者 陳雅琪 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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