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聞記者 陳雅琪/台北報導】前遠東航空董事長張綱維涉掏空遠航案部分罪刑已定讞並入監服刑,台北地檢署進一步追查發現,張綱維另涉嫌於民國102年間以虛偽土地交易方式向銀行詐貸逾30億元。檢方偵查終結後,依違反銀行法詐欺銀行、違反商業會計法及偽造文書等罪嫌,起訴張綱維及另外2名相關人員,並請求法院宣告沒收犯罪所得。
張綱維過去因涉及遠東航空掏空案備受矚目。根據法院認定,張綱維涉嫌侵占公司資金,並透過合作金庫遠航貸款案等方式,將樺福集團旗下企業債務轉嫁至遠航承擔,造成公司重大損失。台北地方法院一審依業務侵占、背信及違反商業會計法等罪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14年,其中部分刑度得易科罰金。
案件上訴後,台灣高等法院於去年11月維持主要犯罪事實,判決張綱維應執行有期徒刑14年,並追徵沒收犯罪所得約19.8億元。其中涉及違反民用航空法部分,因判刑2年6月不得再上訴而先行確定,張綱維已入監執行。
檢方調查發現,張綱維身為樺福集團實際負責人,自民國98年間起因投資新北市淡水地區土地開發案出現龐大資金缺口。為取得銀行融資,涉嫌於102年間安排旗下掌控公司與另一家公司簽署不實土地買賣契約,將位於新北市淡水區共15筆土地,以虛偽交易方式營造建案開發事實。
檢方指出,張綱維等人藉由不實交易文件向銀行申請建築融資貸款,貸款額度達35億元,銀行最終核撥超過30億元資金。檢方認為相關買賣契約及財務資料均涉不實登載,藉此誤導金融機構核貸,已涉嫌違反銀行法詐欺銀行等相關規定。
台北地檢署經長期蒐證及調查後,認定張綱維等3人涉案情節重大,今日偵查終結,依違反銀行法、商業會計法及刑法偽造文書等罪嫌提起公訴,並向法院聲請追徵沒收相關犯罪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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