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聞記者 黃采琳/嘉義報導】嘉義台鐵車站地下道今年過年期間發生一起街友遭毆打致死案件,引發社會關注。嘉義地檢署日前偵查終結,依犯罪情節輕重分別對4名涉案街友提起公訴,其中吳姓男子因僅參與第一輪且出手程度較輕,被依傷害罪起訴,其餘陳姓男子、邱姓男子及林姓女子則依傷害致死罪嫌起訴,全案已移審嘉義地方法院,3名被告均遭裁定羈押。
起訴書指出,死者張姓男子與陳姓、邱姓、吳姓男子及林姓女子等人,平時均無固定居所,長期暫居於台鐵嘉義車站前地下道,彼此並無重大仇怨。
檢方調查指出,今年2月19日大年初三清晨,陳姓男子疑因懷疑張男竊取其金錢及物品,遂找對方理論並發生口角,期間甚至高喊「抓小偷」引發其他人注意,吳男等人隨後陸續靠近現場,衝突自此升級。
衝突過程中,吳姓男子率先以腳踢踹張男,其餘3人則輪番以徒手或腳踢方式攻擊,張男頭部、背部等多處遭受重擊,甚至一度倒地撞擊頭部。第一波攻擊持續約40分鐘後,張男自行離開現場,轉往地下道其他區域暫避。
然而同日上午約8時30分,陳姓男子再度找到張男,雙方再度爆發口角衝突,邱姓男子與林姓女子亦到場加入,陳男等3人再次輪流對張男施以徒手及腳踢攻擊,其中邱男甚至以助跑方式飛踢張男。
檢方指出,第二波毆打結束後,3人隨即離開現場。張男因頭部遭受多次鈍力撞擊,造成嚴重顱腦損傷,於當日上午10時19分被發現倒臥地下道死亡。
警方調閱監視器影像後,陸續將4名涉案人員查緝到案。經檢方認定,張男死亡主要發生於第二波攻擊,且造成致命傷勢的行為由陳姓、邱姓及林姓3人所致。
檢方進一步指出,吳姓男子僅參與第一波衝突,且出手程度相對較輕,被害人於第一波毆打後仍能自行移動,因此認定其行為與死亡結果間因果關係較弱,遂依傷害罪嫌起訴。(照片/記者 黃采琳 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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