臉書社團《八卦村》PO出一段國道行車紀錄器畫面,24日下午一點多,一名駕駛開車行經國道1號南下高雄路段,正準備下中正一路匝道口,卻發現前方一輛廂型車,疑似開錯車道,在出口前打左轉燈,想切回外線車道失敗後,竟直接把車停在車道上,把匝道出口當路口,停下來待轉。
後車駕駛見狀,立刻鳴按喇叭提醒對方,但廂型車卻不為所動,還好後車發現異狀,立刻減速,繞過廂型車,才沒有釀成追撞事故。而畫面曝光後,也引發網友熱議,留言「下去再上來好像很難….」、「這樣應該要扣大牌6個月,支持檢舉超級危險駕駛」、「這種違規行為都該修法列入危險駕駛條例開罰直接吊銷駕照吊扣牌照才對」。
國道警方表示,本案件已接獲民眾檢舉登錄在案,經檢視影像內容判定廂型車違反「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1項第8款規定:違規減速、臨時停車或停車」,可處3千元以上,6千元以下罰鍰。警方呼籲用路人,汽車在行駛途中,變換車道應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不得驟然或任意變換車道,如過錯過服務區或交流道,可行駛至下個交流道再迴轉,切勿以螃蟹車橫向行駛之危險行為行車,以維護自身及他人的行車安全。(網搜中心/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