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男星吳亦凡去年因捲入桃色醜聞,遭北京警方以涉嫌強姦、聚眾淫亂逮捕,時隔1年多,近日案件在北京法院開審,今日一審判決結果出爐,強姦罪判處有期徒刑11年6個月,附加驅逐出境,聚眾淫亂罪則被判有期徒刑1年10個月,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3年。
根據《鳳凰新聞》報導,在法院審判過程中發現,吳亦凡於2020年11月至12月間,「在其住所先後趁3名女性醉酒後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之機,強行與之發生性關係;2018年7月1日,吳亦凡在其住所,夥同他人組織另外兩名女性酒後進行淫亂活動。」朝陽區人民法院裁決認為,吳亦凡的行為已構成強姦罪、聚眾淫亂罪,應依法併罰,並且據吳亦凡犯罪的事實與犯罪性質、情節和危害後果,作出以上判決。
吳亦凡2021年8月因涉嫌性侵遭北京警方逮捕,事件發生後微博帳號被封,發聲管道消失,今年六月開庭審理後,推特背景一度換上藍天白雲,讓外界誤以為他無罪獲釋,如今開庭判13年還外加驅逐出境,面臨刑責相當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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