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超偶」歌手林鑫汝,與其男友吳宗祐涉嫌共謀先設立多家人頭公司,再向國內某大廣告公司,以有廣告業務要與廣告公司合作進行詐騙,從2017年至2020年間詐騙獲利至少逾7千多萬元,其間吳嫌還不斷利用媒體企圖抺黑該家廣告公司,想讓被害人心生畏懼,不再追討不當獲利,但最後還是難逃法網。台北市刑警大隊偵三隊經蒐證,發現兩人將詐獲的鉅款利用人頭帳戶洗回個人帳戶,甚至買下兩處豪宅及名車,訊後依詐欺、洗錢防制法、偽造文書以及商業會計法等罪嫌,將全案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
據了解,林鑫汝是國立中正大學哲學系畢業的高材生,因為歌藝不錯,以選秀歌手出道,但後來卻逐漸淡出演藝圈,反而與36歲的男友吳宗祐一起開起人頭公司,做起詐騙的勾當。據了解,吳嫌為掩飾詐騙行為,還佯裝遭恐嚇,不斷派人騷擾,甚至找人舉牌、發傳單等,甚至還找媒體假爆料,抹黑被害廠商是黑道,形同「打人喊救人」,企圖混淆視聽,損害被害業者的商譽,想要以此規避欠款,但被害公司拒絕妥協,決定走法律途徑。
北市刑警大隊偵查隊是接獲廣告公司報案,指稱吳嫌以廣告業務合作的方式,指定數間廣告公司要做手遊廣告,但這些公司並未實際從事廣告業務,非但沒有做出一個廣告,還不斷向這家廣告公司請款,並將錢轉匯至吳嫌自己的公司和個人帳戶內,自106年至109年間以此買空賣空詐欺手法,獲得約7千多萬元。
北市刑大偵三隊28日登門逮人,共計逮捕吳姓主嫌在內等7名嫌犯,發現林鑫汝不僅是吳嫌的女友,亦是共犯結構成員。檢警調查,吳宗祐與林鑫汝等人在犯案期間,一直要受害廠商先付款給指定廠商,最後又將錢轉回到他們的人頭公司帳戶,接著再將款項匯出或以現金提領方式將款項挪為己用,拿來買2間豪宅及進口名車,甚至將款項轉至他處藏匿。(社會中心/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