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新聞網 王俊勝/台南報導】永康分局復興所(24日)接獲陳姓民眾報案,稱日前接獲檢察官告知其涉及刑案需繳納保證金,陳民連續「保證」兩次,花費65萬仍未取得檢方信任,陳民驚覺遇上詐騙請求警方協助。復興所獲報隨即組成專案小組調查,與陳配合查緝車手,25日13時許待林姓車手出面取款時,將之逮捕,移送法辦。
一名陳姓民眾被假扮的檢察官騙走了65萬元現金。假檢察官要求他交保證金,並指示他將現金放在指定地點。陳民相信了對方的話,兩次將現金放在指定地點,但第三次被要求時開始懷疑並報警。警方聽聞陳民說明後,解釋這是典型的假檢警詐騙,立即會同分局偵查隊組成專案小組,準備以假鈔為餌,於25日車手現身時逮人,但集團要求陳民保持通話並沒有約定固定地點。

經本分局專案小組擴大編制,佈署16名警力全方位盯梢,確認陳民將包裹投入中華路某自助餐旁交通錐後,持續埋伏蹲守緊盯交通錐,不消多時一名年輕男子前來,待其蹲下打開交通錐之際,埋伏警力一擁而上,現場查扣手機、他人信用卡及現金6萬元餘等證物。該名20多歲的林姓車手自稱,當日接獲指示從台北南下至台南永康取款,同日訊後警方也依詐欺罪嫌將林嫌移送南檢偵辦,後續將進一步擴大偵辦及溯源。

永康分局分局長甘炎民表示,打擊不法,維護市民生命財產安全,讓居民免於恐懼,是警方責無旁貸之責任,本案發生後,警方即成立專案小組,整合警力,發揮團隊效能,迅即查獲詐騙車手到案;也提醒民眾,如接獲可疑來電或訊息時,應謹記「1聽、2掛、3查證」原則,並可撥打「165反詐騙諮詢專線」,或就近至警察機關求證,切勿依他人指令前往銀行或ATM進行提匯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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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稿時間|2023/04/27 16:00
更新時間|2023/04/27 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