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新聞網/台中報導】台中1名蔡姓男子,2022年服役期間在1所國小校園內以「認識穴道」理由與1名10歲女童攀談,再帶至別處強拉女童摸其下體,女童回家後家人查覺有異追問得知報案查獲,台中地院依強制猥褻罪判蔡男3年2月,可上訴。
判決指出,蔡男於2022年10月8日下午,在臺中市某國小校園內,見1名女童在看其表哥、女童同學打籃球,於17時43分許,以認識穴道為由藉機與女童攀談,帶至該國小總務處旁之無障礙坡道處,強抓女童右手撫摸其下體,女童欲抽回右手,仍遭其抓住繼續撫摸,約10秒後始放手。
女童返家後,母親見其神情有異詢問查知女兒遭猥褻,並報警處理,經警調閱監視器錄影循線查獲,蔡男落網後坦承犯行,法官並查出,蔡男當時曾詢問女童讀幾年級,女童回答5年級,可證明蔡男明知對方未滿12歲。
蔡男辯護人表示蔡男經診斷有疑似戀童癖,行為時控制能力受影響,請求減刑,但法官認為,蔡男受訊問時難認有辨識能力下降,不予減刑,並考量他坦承犯行、犯案後態度良好、有與對方和解意願,判刑3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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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稿時間|2023/05/24 18:40
更新時間|2023/05/24 18: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