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是全台最大民營歐式戲院的台中天外天劇場,經歷多年的保存爭議後,去年遭到全數拆除。拆除人徐英州被台中市政府依違反建築法第93條「未經許可擅自復工經制止不從」函送台中地檢署,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判決無罪。時代力量東南區市議員參選人徐小媚表示,台中市府處理過數十次違法施工,都知道要發出制止通知單,這次卻僅口頭勸導,擺明故意放水。
1919年當地仕紳吳子瑜興建「天外天劇場」,豪華歐式圓形劇場及圓頂結構桁架等深具特色,但產權多次轉移、建築遭破壞,台中市天外天劇場建築本體存廢問題,市府從2014年以來歷經多次提報、審議,並作成不指定古蹟、不登錄歷史建築的決議,文化部卻推翻決議,指定為「暫定古蹟」,經所有權人提起訴願,行政院在2020年11月間將「暫定古蹟」撤銷。所有權人未向台中市府申請建築許可,2021年1月起雇工拆除。儘管台中市都發局發文要求取得許可執照後才能拆、開出1萬元罰單,並要求勒令停工,仍被拆除。
徐小媚表示,建築法第93條「未經許可擅自復工經制止不從」有兩個構成要件,其一是「勒令停工」的行政處分,其二是「制止」的行政處分。台中市政府在去年1月19日發出第一次勒令停工的處分後,僅再派人於2月4、5日會同警察到場要求停工,只有「口頭勸導」,但沒有任何書面紀錄或證據,因此不算是達成第二張行政處分的要件。
徐小媚表示,從司法院的裁判書查詢可以看到,歷年來全台有493件依違反建築法第93條被起訴,台中就有63件,顯示市府對於擅自復工的違建/違拆人,應發出兩張行政處分,以宣達行政機關強制力的作法,早就非常熟練。徐小媚質疑,在擅自復工時送達「制止通知單」,不是基本流程嗎?市府怎會只有「會警勸導」?
徐小媚表示,這次的拆除人來瑪科技公司,業務範圍包含住宅及大樓開發租售,其負責人徐英洲曾涉入自辦重劃會的人頭會員案,而該案的土地開發公司負責人洪岳鵬,曾因行賄公務員被判刑。徐批「台中市府以往面對拆除人,都知道要發出行政處分,為何這次態度頓時放軟,只敢口頭勸導?」
徐小媚表示,天外天劇場遭到拆除,許多老台中人都感到惋惜。把深具文化歷史意義的建築拆除,對於以「文化城」自居的台中來說格外諷刺。如果執政者不懂得保護文化資產,甚至不懂如何行政,只有「富市」卻沒有「文史」,這種作為是一個完全不合格的市政府,「相關的局處長和市長,不需要負起行政疏失的責任嗎?」(林建鋒報導)
首稿時間|2022/06/14 14:24
更新時間|2022/06/14 1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