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拍高中生口交還散布 還宣稱「好玩」!?遭法官重判

心智缺陷的女子遭到強制性交得逞,讓她心理受到傷害。示意圖、出自pexels

【記者爆料網/高雄報導】高雄一名男子跟著一對高中生男女,到火車站的廁所隔間內,他基於偷拍之意跑到隔壁間,用手機拍下兩人的口交行為,事後還上傳到社群軟體散布影片,有人發現告發此事,法院認定男子拍攝未成年少年性影像等罪成立,判處8年徒刑。

判決書指出,被告高姓男子在2022年2月14日晚間7時許,於高雄車站西側男廁內,在兩名男女高中生不知情的狀況下,利用手機錄影,從隔間內縫隙,拍下少女對少年口交的的過程,事後,高男還將影片上傳至Instagram帳號限時動態。

接續,高男又將影片,分別傳給兩名友人,另外,又把影片上傳到網站「5F自拍」,公開的讓大眾閱覽,直到有網友發現不對勁,擔心兩名高中生受影響,趕緊向警方舉報此事,警方獲報後,循線找到高男,他才得知事情大條了。

面對檢警偵訊,高男坦承不諱,但辯稱不知道少男少女是未成年的高中生,檢方仍依法提起公訴,男子觸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6條第3項,散布未成年少年之性交影像,又犯《刑法》第315條之1妨害秘密罪。

雙方在調解時,被害少女的母親表示,女兒因為此事,遭到同儕之間的指指點點,事後必須看身心科,心理嚴重打擊。但高男卻一副「吊兒啷當」態度,表示自己只是一時興起、好玩,才會做出偷拍行為。其說法讓被害家屬完全無法接受,要求法官依法判決。

法官認為,高男明知兩名被害者穿著高中制服,卻仍做出逾矩的行為,偷拍影像還公開相關性愛畫面,造成少男少女心心理留下不可抹滅之傷害,和解時的態度又不佳,讓家屬及被害者都相當氣憤,所為實屬不該,因此處以上述徒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