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爆料網 莫沛宇/新北報導】新北市中和區忠孝街101巷一帶,111年11月間發生1起強盜案件。被害的21歲趙姓男大生當時夜歸,獨自走在路上,卻成為23歲蔡姓搶匪眼中的「香餑餑」,趁著四下無人之際在男大生面前演示槍枝上膛動作,喝令男大生丟掉手上手機,並持蝴蝶刀抵住男大生腹部後搶走皮包。所幸男大生反應也快,趁蔡男疏忽時跑到一旁超商求救,才免於又被蔡男帶往暗巷。
警方獲報後前往現場調查,擴大調閱周遭監視器,很快鎖定犯嫌身分,發現犯嫌案發前還先到公園尋找監視器死角處換裝,復徒步尋找犯案目標,得逞後又換裝返回居處,警方鎖定涉案犯嫌就是蔡男,持搜索票至蔡男住處逮人,並當場起出蔡男犯案時所持瓦斯槍、蝴蝶刀及換裝衣物。
蔡男落網後嘴硬辯稱案發時僅是至公園抓寶可夢,監視器所拍到的人並非他本人,否認犯下搶案。不過趙姓男大生明確指認,指出蔡男犯案時雖有戴口罩掩飾,但趙男「確認過眼神」並對蔡男身形有深刻記憶,且警方也在蔡男住處查獲與搶匪同款鞋子,訊後依《刑法》恐嚇取財罪移請新北地檢署偵辦。
案經新北地方法院審理,日前判決結果出爐,法官痛批蔡男正值年輕力盛,不思以正途賺取所需,所為漠視法治,對他人之身心及對社會治安造成重大危害。犯後又否認犯行,且未與趙男達成和解、賠償損害,犯攜帶兇器強盜罪,重判有期徒刑7年3月。
首稿時間|2024/01/07 18:49
更新時間|2024/01/07 1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