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爆料網 莫沛宇/台北報導】台北市1名24朱姓男子,向友人盧姓男子借了10萬元週轉,債務積年累月始終未還,兩方相約南機場夜市某超商前商談債務事宜。不過雙方似乎未能取得共識,盧男竟抽出球棒毆打朱男膝蓋,路人見狀通報警方到場處理。
警方到場將兩造都帶回警局調查,被打的朱男表示與動手的盧男是多年好友,雙方平時互動本就「尺度較開」,而且自己有欠盧男錢,對於遭毆打一事不願追究。
不過盧男除當眾毆打盧男外,還有持球棒揮舞情形,警方調查後決定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將盧男移送法辦。
法院判決日前出爐,認盧男無正當理由攜帶具有殺傷力之球棍,並加暴行於朱男,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45條第1項、第63條第1項第1款、第87條第1款、第24條第2項、第22條第3項處罰鍰新台幣3000元並沒入扣案藍色球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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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稿時間|2024/01/17 12:14
更新時間|2024/01/17 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