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爆料網 王俊勝/台南報導】台南1名蔡姓(45歲)男子(16日)早上9時30分許,喝了兩杯保力達加米酒後,騎車準備返家,不料在南華街轉向府前路時因一時車行不穩,擦撞路旁店家招牌後自摔倒地。恰巧員警巡邏經過,上前協助,意外聞到蔡男全身酒味立即實施酒測高達1.34超標,當場被依公共危險罪送辦。
據悉,蔡男16日早上前往海安路某魚湯店品嘗鮮美魚湯,一時興起還與友人喝了2杯保力達加米酒後,酒足飯飽騎乘騎車準備返回府前路住處,不料從南華街轉彎府前路時竟如脫線之陀螺擦撞到路旁店家招牌自摔倒地,原急忙想爬起卻為機車壓住一時無法起身。
不料,恰巧派出所警員駕車巡邏經過,見蔡男自摔後立即停車趨前攙扶及幫忙,但一靠近扶起身後馬上聞到蔡男滿身酒味,經告知權益後依法實施酒測,酒測值高達 1.34 毫克嚴重超標,且續查其於108年10月亦曾酒駕遭送辦,駕照已被註銷,除當場將其逮捕帶回依公共危險罪送辦外,無照駕駛部分也並予舉發重罰及當場移置保管機車,後續也將面臨遭公布姓名及違法事實之後果。
第二分局表示,酒後駕車嚴重危害道路安全,統計113年迄今本分局計已取締酒後駕車182件,這項工作也將持續進行以維護道路安全通行;也呼籲民眾如有飲酒應善用計程車及或指定駕駛人接送,切勿心存僥倖醉酒上路,除可能危害自己及他人生命財產安全外,也會觸法而恐有牢獄之災。
《記者爆料網》提醒您:
飲酒勿開車,請勿酒駕;未滿18歲者禁止飲酒。
首稿時間|2024/04/18 10:04
更新時間|2024/04/18 1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