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大寮區發生里長競選旗幟遭破壞、燒毀案件,警方獲報展開調查,發現竟是一名20歲的陳姓男子與三名友人,半夜11點多在街上遊蕩,陳男無聊惡搞競選旗幟,持打火機在候選人眼睛部位燒了兩個洞,遭里長候選人報警處理。
警方表示,這四名男子並沒有特定政黨傾向,陳男只是一時起意,動手燒旗幟,最後被依照毀損罪函送偵辦。
警方也呼籲,選舉期間對於企圖干擾選舉情事,將加強查緝。隨意破壞競選旗幟或看板,除有觸犯刑法毀損罪外,如妨害候選人競選,更違反公職人員選罷法第98條,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民眾切勿以身試法。(地方中心/綜合報導)
首稿時間|2022/11/15 19:58
更新時間|2022/11/15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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