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爆料網 方慕辰/綜合報導】
中國網友在小紅書發文指出,到台灣花蓮旅遊,找了租車行租車,因為沒有台灣駕照,店家就給了電動滑板車,並且明確保證可以上路。但晚上剛出門就在路口被交警攔下,說這種車不可以上路,「幸好沒有開罰單,只讓我把車推回去。」
原PO說,回到租車行要求退款(500台幣1天+押金8000),結果車行說只能退一半250。「我覺得很不合理,因為讓我承擔了很多風險,但也沒有要求全額退款,只要求按使用時間扣除部分費用。但商家完全拒絕,並且侮辱我說“從來沒見過你這麼無理的人”。」
原PO表示,當下立刻選擇報警協商,可是員警來了後車行報出各種法律條例(這種車目前處於立法的模糊階段,他完全清楚卻仍然選擇坑害遊客撈錢)。並改變說法表示一分錢不退。最後員警說消費行為沒有辦法介入,請他找消費者保護協會。打了1999然後幫忙轉接到了1950,但那邊說程序要走一個多月,而且後續可能涉及到調解,需要有台灣本地人幫忙。
網友留言「你們租這個一天要500元太坑人了,這個以台灣法規是無法上路的,你打打1950吧!而且押金也太貴了」、「他就看你是遊客沒有時間和他在消保會浪費時間」、「押金8000是在哈囉!聽到這麽高的押金就直接打槍了」、「這種是不能上路的……會被抓,電動滑板車也不行」、「確實不能上路,只能在大學校園、公園騎」。
首稿時間|2024/09/13 11:02
更新時間|2024/09/13 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