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爆料網 方慕辰/綜合報導】
男駕駛跟小黃司機會車時發生糾紛,小黃司機罵「你在看啥小(台語)」、「你去洪幹啦(台語)」,男駕駛提告,新北地院認為未對名譽產生顯著影響,難認已逾越一般人可合理忍受之範圍,判小黃司機無罪。
根據判決,男駕駛民國112年10月16日18時14分許,行經新北市某地時,與小黃司機因會車而生行車糾紛,小黃司機以「你在看三小啦(台語)」、「你去給人家幹啦(台語)」等語辱罵男駕駛,不滿提告。
根據行車紀錄器,小黃司機於兩車開始通過交會過程中,先嗆男駕駛1句「你在看啥小(台語)」,男駕駛即以「你是路霸啦,你不知道要靠右嗎,整條路都你的是不是,職業駕駛水準,厲害,你不知道要靠右嗎,職業駕駛啦」回應,小黃司機再嗆「你去洪幹啦(台語)」等。
法院認為,小黃司機以「你在看啥小(台語)」、「你去洪幹啦(台語)」攻訐告訴人,尚屬一般人之常見反應,不具有持續性、累積性或擴散性,即使讓告訴人感到不悅,仍未對告訴人之名譽產生顯著影響,難認已逾越一般人可合理忍受之範圍,自難以公然侮辱罪相繩,判小黃司機無罪。
首稿時間|2024/11/08 18:01
更新時間|2024/11/08 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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