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傳媒 蔡智銘/整理報導】日前高鐵列車上一場因為座位問題引起的潑水事件,成為最近最熱門的話題,民眾爭議究竟是母子檔對,還是藍衣女有理,對此律師洪家駿指出,雙方都已觸犯公然侮辱及強制罪,另外,藍衣女子恐還及兒少法。
本月8日台灣高鐵北上826車次11車廂內有一家人原本要到台北參加周杰倫演唱會,卻因為換座位的問題,和一名藍衣女子發生爭執,最後演變成相互潑水的鬧劇,列車長在列車停靠苗栗站時,接獲通報後迅速前往現場安撫雙方情緒,並聯繫鐵路警察及保全人員協助處理。
雖然事件過程混亂,但整體並未影響列車運行,但這場糾紛卻繼續在網路上發燒,有人支持母子檔,但也有人認為藍衣女是無辜的,涉嫌在藍衣女頭上灑水的媽媽還留言嗆聲在拿到監視器畫面後,對在網路上散布假事實的網友一併提告。
針對此一事件的法律爭議,律師洪家駿表示,該女子的潑水行為,除觸犯刑法公然侮辱罪(最重一年以下),也另外構成強制罪(最重三年以下),潑水之行為,看似不致成傷,但仍對於少年坐在位置上之意思形成有過度干擾。再斟酌藍衣服女子的潑水之行為未存有任何正當目的,僅係不滿於少年的母親阻止其插隊入座之行為,即以潑水方式報復少年,依女子的目的、手段關係綜合評價,於法律上顯可非難,已具違法性,當已符合刑法強制罪之要件。
且該孩童貌似未滿18歲之少年,該女子的行為係嚴重影響兒童身心健全發展,會因為兒童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112條之規定,加重其刑至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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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稿時間|2024/12/10 17:10
更新時間|2024/12/10 1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