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爆料網 周庭慶/雲林報導】 雲林地檢署於2023年6月間接獲檢舉,雲林縣麥寮鄉豐津段有多筆土地遭回填有刺鼻味之廢土案件,戴文亮檢察長旋指派莊珂惠檢察官籌組專案小組偵辦。莊珂惠指揮員警漏夜前往蒐證,搜索相關處所,並親自帶同雲林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雲林縣環保局、水利處、農業處、農業部臺南區農業改良場等相關人員至現場勘驗,日前偵查終結,將相關土尾仲介、土地所有人及管理人等26人,以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第3款、第4款提起公訴。
雲林地檢署查獲非法回填廢土犯罪集團。
起訴指出,楊姓男子(41歲)等9人均為土尾仲介,均知悉未經分類之營建混合物(即營建剩餘土石方夾雜廢棄物,下統稱營建混合廢棄物)不得任意棄置,亦不得以再利用或任何名義回填於農牧用地,竟為賺取每台砂石車2000元以上不等之處理費,與身分不詳之車隊業者,自2021年5月間起至2023年7月間,以無線電頻道、LINE群組,載運營建混合廢棄物至王姓男子等17人巷所有或管理,位於雲林縣麥寮鄉豐津段等10餘筆土地回填,合計超過5公頃土地遭回填廢土。
現場堆積的大量廢土。翻攝畫面
辦案人員並查扣鐵板123片、挖土機4台、推土機1台。雲林地檢署呼籲臺灣為海島國家,國土有限,國土能否永續發展、農業生產區土地是否確實農用,攸關國家未來發展與興亡,在進行都更、拆除危老改建的同時,如何確保相關營建、砂石場產生之事業廢棄物正確去化,有效防堵營建廢土、各類事業廢棄物暨各種不適合農作之廢土進入農地,更攸關臺灣有限的國土,本署將會持續追查不法,與全民一起守護美麗家園。
不法業者開挖農地回填廢土。翻攝畫面
首稿時間|2024/12/12 12:45
更新時間|2024/12/12 1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