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聞 記者陳聖璋/台南報導】為加強現行最高速限90公里之快速公路行車安全,並減少大貨車事故發生,交通部公路局於去(113)年12月13日公告,20噸以上大貨車最高速限調降為80公里/小時,調降範圍為台66線等7處快速公路,並於3個月宣導期後,自114年4月1日0時起正式實施。
最高速限調降範圍包括台66線10K+100至27K+205(市道114線-大溪端)、台68線1K+000至16K+800(南寮端-新中正橋交流道)、台72線2K+410至20K+800(後龍端-中興)、台76線11K+400至27K+000(埔鹽交流道-林厝)、台84線32K+487至37K+800(頭社交流道-走馬瀨)、台86線0K+000至17K+900(台南端-關廟)、台88線0K+000至22K+391(五甲系統交流道-竹田端)等現行速限90公里/小時之7處路段。
前述大貨車調降速限措施,公路局已於宣導期間,針對20噸以上大貨車超速車輛製發宣導單予以提醒,並就單月違規超速2件以上之業者進行拜訪,單月違規超速1件進行發文或寄發宣導單;此外,各區監理所已協調警察局等單位,提高各路段之路檢聯稽次數,正式實施後亦將持續宣導業者。
正式實施後各地方警察單位將依調整後速限嚴格執法,公路局請大貨車業者及駕駛,務必依循相關速限標誌及告示牌指示行駛,並遵守相關載重管制措施,共同維護快速公路行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