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新聞網/台中報導】台中看守所內傳出口交性侵案件!1名林姓男子去年在該所服刑期間,於某日凌晨趁同舍房另名受刑人熟睡之際,拉開其褲頭並以口交方性侵得逞,台中地方法院依《刑法》乘機性交罪判刑3年2月,可上訴。
判決指出,林男於2022年凌晨0時23分許,在台中分監舍房內,利用同房之受刑人睡而不知抗拒之際,拉開其褲頭口交,被害人驚醒但一時不所措、亦未反抗,事後向該舍房管理人員反映
林男於偵訊及法院審理時皆坦承不諱,法官認為,案發時被害人處於熟睡狀態,且舍房內尚有其他受刑人在,林男僅為滿足私慾對被害人進行口交行為,未能尊重害人之性自主權、行為惡劣,雖表達願與被害人和解,但其行為對被害人身心具有相當程度之影響,故被害人不願意和解,且依被告之犯罪情狀,無從認為有足以引起一般同情,因此不予以減刑。
首稿時間|2023/04/18 18:20
更新時間|2023/04/18 1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