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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社會用公家錢吃王品、瓦城 月入十萬消保官被依貪污罪起訴

用公家錢吃王品、瓦城 月入十萬消保官被依貪污罪起訴

【記者爆料網/南投報導】南投縣簡任秘書許麗貞,過去在縣府擔任消保官期間涉嫌利用不實收據、發票等,核銷縣政推行業務費,五鬼搬運變成私人花費,13次的犯行獲得3萬8,585元的贓款,遭檢調逮捕後,仍不知悔改向證人串供,近日遭南投地檢署依《貪污治罪條例》提起公訴。

起訴書指出,許麗貞在2004年至2023年間,在南投縣政府擔任消費者保護官一職,身為法律人士,明知縣政推行業務費,必須使用在縣政推行之公務用圖,她卻利用職務上之機會,成功詐取公家財物。

許麗貞先於2020年12月間,約同不知情的6名縣府職員,團購漁會之產品禮盒10盒,交付禮盒時每人收取990元現金,剩下4盒自行分送給親友,將購買禮盒之發票,以申請業務費為由,詐得4,173元,用途與公支出核銷事由不符。

接續又在網路上購買擴香組、中式餐具等,一樣以申請業務費核銷,詐得5,622元。之後,許多次利用下班、休假等非公務時間,邀請親友餐敘,明明是非公務支出花費,卻又以相同方式進行核銷。

多次帶丈夫、女兒等到百貨公司吃飯,而且都是高檔餐廳,包含王品集團旗下陶板屋餐廳、瓦城泰式餐廳等,累積詐得3萬8,585元,全數都以為民服務之名義報銷。

檢調人員今年2月清查出許麗貞的犯罪證據,檢方認定罪嫌重大,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但法官裁定交保,未料,許交保後,又涉嫌勾串證人、偽造證據等,再度遭檢方拘提並聲請羈押禁見,法官這次裁定50萬元交保,許也被拔掉消保官職務,轉調簡任秘書一職。

檢方偵結之後,對許提起公訴,她則觸犯《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規定, 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得不法之金額,若判決有罪,她將面臨7年以上有期徒刑,或併科6千萬元以下罰金。

首稿時間|2023/11/09 00:09
更新時間|2023/11/09 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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