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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約遛狗卻帶回家 直接強吻+襲胸!他下場出爐

【記者爆料網/高雄報導】高雄一名男子透過愛狗的同好,在網路上認識一名女子,他以為雙方互有好感,便以遛狗為由約對方出來,再藉故把女子帶回家中,男子見時機成熟,強押並親吻、撫摸胸部等,女子奮力反抗逃離,法院認定男子強制猥褻罪成立,判處7月徒刑。

判決書指出,被告簡姓男子在網路交友軟體OMI認識被害女子,他在2022年4月17日約女方出來遛狗,兩人相約在前鎮區的勞工公園見面,但簡男卻未帶狗出門,還宣稱狗狗跑出去不見了,有可能自己回家,因此要女子陪他一起回家找狗。

女方不疑上了簡男機車一起回家,簡男抵達後,又把女子帶到樓上房間內,說是要跟狗狗玩,她才覺得很奇怪時,簡男馬上露出真面目,先用力抱住女方,並親吻及隔著衣服摸胸部,女子表明拒絕,但簡男仍未停歇,繼續要脫上衣、解開內衣等。

女子見狀趕緊奮力抵擋,甚至呼叫救命再以腳踢反抗,簡男才停止動作,女子看簡男停下,立即拿著手機跑出門外,打給朋友求救,之後在親友的陪同下,到鄰近派出所報警提告。面對檢警偵訊,簡男否認犯案,並宣稱兩人互有好感,且處於交往狀態。

不過,女子否認,且女方的朋友也作證,當天女子求助時口氣非常緊張,感覺就是被嚇壞了,檢方認為,除非親身經歷,否則很難說出相關過程,且女方朋友證詞,也證明她當天受到嚴重驚嚇,認定簡男有侵犯女方,因此對其提起公訴。

法官認為,被告簡男竟為了一己私慾,用欺瞞的方式騙被害女子上當,藉此對她強制猥褻得逞,且事後又否認到底,又未與女方達成和解並取得原諒,犯後態度不佳,所為實屬不該,因此處以上述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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