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爆料網林承瀚/南投報導】南投一名送瓦斯桶的男子,因為缺錢花用,將送瓦斯時收到款項,將部分金額那為己有,以為神不知鬼不覺,直到公司發現帳目有異,才得知遭到男子私吞1萬7600元,決定扣除薪資來補償費用,並且報警提告,男子的作法被法院判處業務侵占罪成立,判處6月徒刑。
判決書指出,被告廖姓男子,在草屯一家煤氣行工作,負責將瓦斯桶運送至客務指定地點,再由他收取款項並繳回公司,廖男見有機可乘,因此在2022年的6月期間,將收取的款項部分金額納為己有,每次拿取650元到3,290元的款項,一共犯案10次紀錄。
公司在年底結帳時,發現帳目有短少,經查問題點出在廖男身上,經詢問後他才坦承有挪用公款作為私用,公司負責人氣炸,決定扣除廖男的新資作為賠償,並且向法院提告。
法官審理時認為,被告廖男正值壯年時期,卻不思以正途獲取財物,竟利用職務之便,貪取公司財務,所為實屬不該,考量犯後坦承,而且已經透過薪資賠償公司損失,加上沒有前科紀錄,因此給予緩刑宣告,但必須上法治教育2場次,可上訴。
首稿時間|2024/01/16 12:11
更新時間|2024/01/16 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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