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聞記者 陳雅琪/雲林報導】雲林縣警察局虎尾分局偵辦違規用電案件時,發現部分用戶使用的電表疑遭人為改裝,導致無法正確計量實際用電度數。警方深入追查後發現,57歲周姓男子涉嫌長期接受用電戶委託,以專業技術改裝電表協助減少電費支出,並藉此收取報酬。由於案件涉及多個縣市及眾多用戶,警方報請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指揮偵辦,經長期蒐證後,全案近日偵查終結,檢方依詐欺得利及行使偽造準特種文書等罪嫌提起公訴。

雲林地檢署指出,本案經檢察長獲報後高度重視,指派周甫學檢察官指揮虎尾分局與台灣電力公司共同擴大追查。調查發現,周姓男子自111年間起至114年間,陸續接受各地用電戶委託,以專業工具破壞台電電表封印鎖及端子蓋,並透過改造齒輪、拔除電流排線、改接線路、加裝切換開關、塗覆絕緣膠及偽造同字鉛封等方式,干擾電表正常運作,使實際用電量無法完整記錄,藉此達到少繳電費目的。
檢警調查指出,周姓男子協助改裝的用戶遍及桃園市、台中市、彰化縣、新竹縣、新竹市、苗栗縣、高雄市及雲林縣等地,涉案用戶共計28組,涉及數十具電表,犯案時間長達數年,形成跨縣市違規用電網絡。
專案小組蒐證完備後,持法院核發搜索票前往周姓男子住處執行搜索,當場查扣多項涉嫌作案工具,包括電表改造工具、開封印鎖器具、齒輪改裝設備、封印鎖插銷、針頭及偽造封印器材等證物,進一步鞏固相關犯罪事證。

台電公司後續進行全面稽查與核算,統計本案涉及違規用電所產生的追償電費高達新台幣1,571萬餘元,不僅造成台電公司重大損失,也嚴重影響電費計價制度公平性及整體能源管理秩序。
雲林地檢署表示,依現行法令規定,擅自改裝電表、破壞封印或以其他方式影響電表正常計量,除侵害台電公司財產權益外,更可能將相關成本轉嫁至全體合法用電戶共同承擔,對公共利益造成損害。實際從事改裝電表者除可能觸犯刑法詐欺得利罪、偽造文書等罪責外,委託改裝電表的用戶因共同參與不法行為,也可能涉及相關刑事責任,並非補繳電費即可免除法律追訴。
雲林地檢署強調,未來將持續結合警察機關及台電公司加強查緝違規用電案件,透過向上溯源、向下追查方式,全面打擊非法改裝電表行為,維護電力計費公平、能源管理秩序及社會整體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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