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i傳媒、記者爆料網/周庭慶/苗栗報導】苗栗縣議員徐永煌在通霄鎮長任內涉犯貪汙治罪條例等案件,其中涉犯對於主管事務違法圖利罪,經判處有期徒刑2年10月,褫奪公權2年,全案昨日確定,苗栗檢方今(25)日啟動防逃機制,指揮廉政署及警方前往宜蘭羅東拘提正在參加考察的徐永煌並發監執行。
苗栗縣議員徐永煌通霄鎮長任內涉貪判刑2年10月,被苗栗地檢署指揮拘提到案發監執行。翻攝畫面
據指出,徐永煌通霄鎮長任內涉透過借牌方式參與投標,取得7件公共工程標案,以及在鎮公所發包工程找友人投標,並協助友人得標,事後再將工程轉包給其他業者,從中收取回扣,另涉幕後操控營造公司每月領取薪資等案件。
苗栗地檢署表示,昨(24)日接獲最高檢察署通知,縣議員徐永煌擔任通霄鎮長任內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等案件,其中所涉對於主管事務違法圖利罪,業經判處有期徒刑2年10月,褫奪公權2年,並於昨日確定。本署獲報後迅即啟動防逃機制,由檢察官指揮法務部廉政署中部地區調查組及宜蘭縣警局羅東分局執行拘提,於今日發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