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爆料網 許家棟/台北報導】台電公司對蘭嶼低階核廢料檢整重裝作業未落實,監察院調查發現,廢料桶嚴重銹腐、掉漆等,經濟部也未善盡督導責任,依法提案糾正。
監察院調查,台電公司96年至100年間,針對低階核廢棄物貯存場整檢6萬多核廢棄物桶,迄今封存多年,而監察院會同核安會、經濟部國營會、台電及勞動部相關單位抽查發現,許多廢料桶嚴重銹腐、掉漆、桶蓋膨脹等。
此外,相當多數的桶子發生顯著位移和上下推擠,造成變形扭曲的情形,而下層的桶子必然受壓而更多變型,部分儲存桶表面放射劑量率仍數百倍於自然環境,雖然已經過將近40年的儲存,這些儲存桶仍必需數百年的安全防護隔離。
台電預計在2年內完成的第2階段整修工程極為重要,必須確保這些已超過近30年、逾期存放在蘭嶼的核廢料桶,在搬離蘭嶼前,對當地環境工作人員、民眾不會造成任何負面影響,經濟部與台電須加速解決這10萬桶核廢物問題。
監察院認為台電公司未盡落實蘭嶼低階核廢棄物檢整作業,違背放射性物料管理法規定,且低放貯存場執行三級品管制度未盡周延,經濟部也未善盡督導責任,財政及經濟委員會決議糾正經濟部、台電公司,要求檢討改善。
首稿時間|2024/03/29 18:48
更新時間|2024/03/29 18: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