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傳媒、記者爆料網 王俊勝/台南報導】台灣知名 3C 網站「電腦王阿達」教網友看盜版影視翻車!負責人沈政達與林姓編輯因在網站刊登教學文章,指導民眾下載非法 APP 並輸入指令轉換成盜版模式,惹怒台日多家電視台提告。台南地院審理後認定兩人違反著作權法,判沈政達有期徒刑 6 個月、林姓編輯 3 個月,均可易科罰金,公司另遭罰 20 萬元。

▲教網友「低調服用」看盜版!電腦王阿達惹怒台日電視台,負責人及編輯判決曝(圖/翻攝自臉書)
這起案件源於「電腦王阿達」網站長期刊登一系列教學文章,表面看似介紹一般手機應用程式,實則教導網友如何下載偽裝成正常 APP 的盜版影視軟體。這些非法 APP 先通過蘋果公司 APP STORE 審核上架,使用者下載後只要輸入特定關鍵字或指令,就能解鎖隱藏的盜版影視功能,免費觀看電影、戲劇、動漫等內容。
檢方調查發現,林姓編輯擔任網站編輯期間,多次撰寫這類教學文章,每篇文章瀏覽量達 1 萬 5000 次,就能獲得 500 元獎金。網站則透過大量流量吸引廣告投放賺取收益。日本富士電視台、TBS 電視台、朝日電視台等多家日商,以及國內聯利媒體、中天電視等業者發現自家節目遭盜播,憤而委由律師報警提告。
審理過程中,林姓編輯坦承犯行,但負責人沈政達矢口否認。沈政達辯稱,這些 APP 在官方商店合法上架,他不知道能轉換成盜版模式,而且曾認為這類文章沒營養,要求員工停寫。律師也主張,編輯有獨立刊登權限,沈政達長年奔波無暇檢閱每篇文章,純屬員工個人行為,加上網站廣告收益固定,沈政達沒理由冒法網風險。
然而,法官檢視內部對話紀錄後發現,編輯發文前都必須經過沈政達審閱。對話中不僅可見沈政達退回無趣題材,更指示員工修改內容。更關鍵的是,沈政達還親自將盜版教學文章轉發至官方 LINE 帳號,並加上「低調服用」、「低調使用」等推廣字眼,明顯對內容全盤知情且主動推廣。法院認定沈政達的辯詞不足採信。
台南地院審酌後認為,沈政達身為網站負責人,帶頭侵犯智慧財產權,犯後未見悔意也未與告訴人和解,量刑較重,判處有期徒刑 6 個月、併科罰金 20 萬元。林姓編輯判處 3 個月徒刑、併科罰金 2 萬元,兩人都可易科罰金。法院另沒收沈政達犯罪所得 3 萬 2155 元及林姓編輯 8095 元,全案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