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露天」的賣家向《蘋果新聞網》投訴,去年底使用7-ELEVEN店到店寄貨服務,寄出一件價值1萬1200元的包裹,過了一周7-ELEVEN才通知貨物不見了,且只願意賠償1000元;而且超商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生物流過程有問題,卻拒絕提供畫面,因此痛批超商物流出包,卻要賣家自行吸收不合理,要求看監視器也遲不提供,根本是惡意遺失。新聞一出引起許多網友PO文質疑連鎖超商:「超商要當小偷幫兇嗎?」、「太誇張,還拒絕回應支持賣家捍衛權益,爭取到底」、「這就是為何7-11要禁止大家拍照,去到法院你啥證據都沒有」。
不過也有人認為:「應該報警啟動刑事調查,超商就得提供監視器影片」、「合約內容就是最高賠償1000元,消費者也按同意,報值也按了1000元,沒什麼好爭議的,但相關物流影片資料,還是要提供釐清」。
首稿時間|2022/03/10 09:55
更新時間|2022/03/10 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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