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i傳媒、記者爆料網/周庭慶/台中報導】臺中地檢署偵辦臺中市大雅區某里長參選人張嘉榮等人,涉嫌舉辦一日遊以免費餐飲招待向選民行賄案,於今(22)日偵查終結,依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投票行賄、刑法第143條投票受賄等罪嫌,對被告張嘉榮等4人提起公訴,另對受賄選民33人緩起訴處分。
台中市大雅區里長候選人涉招待出遊遭起訴。翻攝畫面
台中地檢署表示,本案由檢察官廖志祥指揮本署重案支援中心檢察事務官、調查局航業調查處臺中調查站、臺中市調查處、臺中市刑警大隊、大雅分局及豐原分局,共同組成專案小組偵辦,於9月22日執行搜索4處、傳喚、通知張嘉榮等38人到案,由檢察官廖志祥、黃永福、楊凱婷、陳君瑜、周奕宏、謝宏偉、許燦鴻、任曼欣進行訊問,並勾稽餐費支出、通訊紀錄及到案人供述等證據後,認被告張嘉榮等3人均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投票行賄罪嫌重大,且有事實足認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獲准。
經查,被告張嘉榮(在押)、吳姓男子(在押)、黃姓男子(在押)於115年8月29日舉辦「西濱海線一日遊」,邀集大雅區某里里民參加,並共同出資招待早餐、車上點心、午餐及晚餐,每名參加者所受餐飲招待價值為1226元。活動期間,張嘉榮等人在遊覽車上及用餐場合向參加里民請託支持,涉嫌以餐飲招待作為換取選票的對價。
台中地檢署嚴正聲明,賄選行為嚴重破壞選舉公平,對於任何試圖以金錢、財物或其他不正利益影響投票意向之不法行為,檢方絕不寬貸,秉持「有聞必查、有據必辦」原則,積極蒐證、從嚴從速偵辦;民眾發現賄選情資,請撥打檢舉賄選專線0800-024-099,撥通後按4,或掃描「檢舉賄選QR Code」提供線索;檢舉獎金最高達2,000萬元,檢舉人身分依法嚴格保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