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i傳媒、記者爆料網 王傳文/綜合報導】網紅「館長」陳之漢與昔日戰友、「大師兄」李慶元的妨害名譽官司出現結果。李慶元去年底透過直播爆料,指稱陳之漢曾因自己生殖器太小,要求貼身特助「小偉」傳送生殖器照片,供館長夫妻房事助興,甚至兩度要求小偉與館長妻子發生性關係。陳之漢否認相關指控,並對李慶元提告。如今新北地檢署認定,李慶元的言論有具體事證,且並非捏造,最終予以不起訴處分。
館長陳之漢控告昔日夥伴大師兄李慶元妨害名譽,檢方認定爆料屬實,不起訴處分。(圖/翻攝館長臉書)
李慶元是成吉思汗健身俱樂部元老級前員工,去年底公開爆料,除了指控陳之漢曾提出上述性要求,也提及陳之漢煽動粉絲進行網路霸凌等爭議。相關內容曝光後引發外界關注,陳之漢則反駁爆料,並提出妨害名譽告訴。
案件偵查期間,關鍵證人「小偉」出庭說明,並提供當年的相關對話紀錄及資料。據了解,小偉在偵查中證稱,曾將陳之漢要求他與館嫂發生性關係等事情告知李慶元;檢方也針對相關對話及證據進行查驗,未發現AI合成或造假的情形。
新北地檢署審酌後認為,李慶元所發表的相關言論具有具體憑據,並非憑空捏造,且發言目的在於回應及澄清先前遭指控的內容。檢方也認為,雖然事件涉及私人紛爭,但內容牽涉友人遭騷擾的情節,甚至涉及可能的犯罪事實,並非單純私人恩怨。綜合相關證詞及對話紀錄,檢方認定李慶元不構成妨害名譽,依法作出不起訴處分。
陳沂在社群平台發文嘲諷館長。(圖/翻攝陳沂臉書)
消息曝光後,陳沂也立刻在社群平台發文嘲諷館長,寫道:「喜歡NTR(戴綠帽)其實沒什麼,不懂館長為什麼要追求法院認證,是想號召喜歡NTR的小夥伴們一起來Play嗎?」接著又補上一句:「而且為什麼指定要小偉的,大師兄不行嗎?」以辛辣言詞評論整起事件。
貼文曝光後迅速引發網友熱議,有人留言「說好的影片證據呢」、「可惜沒有起訴,不然法庭直播應該很有流量」,也有人關注館長妻子的反應,甚至有網友以戲謔口吻留言:「問就是少了陪伴」、「法院認證後,未來在業界就有名氣了」、「大師兄憤恨不平,才有之後的故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