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i傳媒、記者爆料網 社會中心/屏東報導】短短2天,台南、屏東接連發生酒駕死亡車禍,兩名正值青春年華的大學生,分別遭到酒駕累犯撞擊,最終失去寶貴生命。兩起案件的共同點,不只是肇事者都有酒駕紀錄,更令人震驚的是,明明都是酒後開車釀成死亡悲劇,後續司法處置卻是一人遭羈押、一人以10萬元交保。面對兩條年輕生命的消逝,這樣的結果難免讓社會質疑:司法究竟如何衡量酒駕累犯的危險性?

▲屏東縣里港鄉11月2日晚間發生酒駕死亡車禍,20歲蔡姓女大生因阿公過世返鄉奔喪,外出購買晚餐途中,遭25歲詹姓男子酒駕撞擊,送醫後仍傷重不治。詹男酒測值高達0.81毫克,檢方聲請羈押未獲准,法院裁定10萬元交保,讓外界再度關注酒駕累犯的司法處置。(圖/翻攝畫面)
11月1日,台南永康19歲李姓男大生遭49歲廖姓男子酒駕撞死。廖男不僅有多次酒駕紀錄,駕照早已遭吊銷,仍無照酒駕上路,撞死人後甚至肇事逃逸,最終遭法院裁定羈押。
沒想到隔天,屏東里港又發生死亡車禍。20歲蔡姓女大生遭詹姓男子酒駕撞擊,送醫搶救仍宣告不治,詹男酒測值高達0.81毫克。檢方認為有羈押必要,向法院聲請羈押,法院最後卻裁定10萬元交保,檢方表示將提出抗告。

▲李姓男大生與同學相約吃宵夜,途中遭49歲廖姓男子酒駕追撞,同行同學見狀急忙跪地實施CPR,仍無法挽回寶貴生命。(圖/翻攝畫面)
兩起案件接連發生,兩個家庭瞬間破碎。對受害者家屬來說,孩子再也回不了家,人生也永遠停在最美好的年紀;但對社會大眾而言,更難以理解的是,酒駕累犯究竟要造成多大的傷害,才足以讓司法正視其反覆危害公共安全的風險?
當然,羈押與交保有不同的法律要件,羈押並不是刑罰,交保也不代表無罪,法院必須依照個案證據、逃亡及串證風險,以及是否有反覆實施犯罪之虞等條件判斷。然而,法律有其程序,社會也有其期待。當一名駕駛曾經酒駕,甚至已有相關前科,卻再次酒後上路撞死人,司法是否應該更積極評估其再犯風險?這才是兩起案件帶給社會最重要的問題。
酒駕防制喊了這麼多年,政府不斷提高罰則、加重刑責,宣導也從未間斷,但為什麼還是有人敢一犯再犯?更令人不解的是,當駕駛已經有過酒駕紀錄,甚至連駕照都被吊銷,卻仍能再次握著方向盤上路,這中間的防範機制究竟出了什麼問題?
如果一個人曾經因酒駕受罰,卻沒有因此記取教訓,反而再次酒後駕車,甚至奪走無辜者性命,那麼司法除了追究事後刑責,更應該讓社會看見對於累犯再犯風險的重視。不能每次都等到有人死亡,才開始討論如何修法、如何加重處罰。

▲屏東縣里港鄉 2日晚間發生死亡車禍,20歲蔡姓女大生返鄉奔喪,外出買晚餐時遭酒駕累犯駕車撞擊,送醫後仍宣告不治,肇事詹男酒測值高達0.81毫克,法院裁定10萬元交保,檢方將提出抗告。(圖/翻攝畫面,下同)
司法最重要的價值,不只是讓犯罪者受到應有的法律制裁,更是讓人民相信法律能夠保護自己。當兩名大學生在短短4天內接連遭酒駕累犯撞死,社會看到的卻是一人羈押、一人交保10萬元,這樣的結果即使有其法律依據,也有必要向社會清楚說明判斷理由,消除外界對司法標準的疑慮。
兩條人命已經無法挽回,家屬的傷痛也不是任何金錢或刑罰可以彌補。司法或許不能讓逝者重新回到家人身邊,但至少應該讓人民相信,下一個無辜生命不會再因為制度的漏洞而犧牲。
酒駕累犯一次又一次上路,受害者卻可能是毫無防備的路人。當人民開始懷疑司法能不能保障自己的生命安全,這才是比兩起悲劇更值得警惕的警訊。司法怎麼了?法律的程序必須被尊重,但人民對公平正義的期待,也不該一次又一次落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