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傳媒、記者爆料網 王俊勝/台北報導】一段跨海婚姻,最後卻只剩下長達20多年的等待。台北一名男子阿國(化名)2003年與中國籍女子阿梅(化名)結婚,女方婚後來台共同生活,沒想到短短約3個月後便突然離家,之後更自行返回中國,夫妻自此失去聯繫。阿國多年來婚姻關係始終掛在名下,直到今年才決定向法院訴請離婚。法院審理後認為,雙方分居已超過20年,婚姻早已出現難以回復的重大破綻,因此判准離婚,全案仍可上訴。

▲娶陸配甜蜜僅90天!她突離家返中失聯 台男苦撐23年結局曝(示意圖/AI製圖)
根據判決內容,阿國與阿梅於2003年4月間在中國地區辦理結婚,隔月再回到台灣完成結婚登記。婚後不久,阿梅於同年8月16日來台,原本夫妻展開共同生活,看似正式進入婚姻家庭生活,不料相處時間並不長久。
阿國主張,阿梅來台後與他共同居住約3個月,到了同年11月間,女方卻無故離開住處,之後再也沒有返回,雙方也從此沒有正常夫妻生活及聯繫。這段婚姻雖然法律上仍然存在,但實際上夫妻關係早已中斷。
法院進一步調查發現,阿梅離家後並未立即離開台灣,而是在台停留一段時間,直到2006年8月15日才自行出境返回中國。此後,她與阿國之間長年沒有往來,夫妻分居時間一路超過20年。
由於婚姻關係遲遲沒有處理,阿國直到今年才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希望正式結束這段名存實亡多年的婚姻。不過,訴訟進行期間,阿梅即使經過合法通知,仍未在法院安排的言詞辯論期日到庭,也沒有提出書狀,針對離婚訴訟表達任何意見。
為了釐清阿國所述是否屬實,法院依職權調閱雙方戶政結婚登記資料、入出境紀錄以及相關卷宗。資料顯示,阿梅確實曾在婚後來台居住,但不久後雙方即分開生活,而她也在2006年間離境,與阿國陳述的主要情節相符。
法院審酌,夫妻雙方已經長期分居超過20年,期間不僅沒有共同生活,也幾乎沒有任何聯繫,婚姻實質內容早已不存在。加上阿國在訴訟中離婚意願明確,雙方也沒有任何跡象顯示仍有重新共同生活、修復婚姻關係的可能。
法官因此認定,這段婚姻已產生難以維持的重大破綻,繼續要求雙方維持法律上的夫妻關係已缺乏實際意義,阿國依相關規定請求裁判離婚,具有理由,最終判准兩人離婚。全案目前仍可依法提出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