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i傳媒、記者爆料網 金東天/高雄報導】高雄一名53歲王姓男子在蝦皮經營「拓米網路商店」、「SOHO生活用品館」,販售從中國大陸淘寶購買的OPPO藍牙耳機,明知商品未經台灣相關單位檢驗認證,卻在商品網頁上自行填寫BSMI及NCC認證標識,讓消費者誤以為耳機已通過審驗。高雄一名吳姓消費者先後購買3組、共1953元的耳機,收到商品後發現機身並未附有審驗合格標籤,報警揭發。台灣橋頭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王男涉犯商品虛偽標記罪,判處拘役20日,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犯罪所得1953元也予以沒收。
判決指出,王男在2025年7月間,透過蝦皮兩個賣場刊登「OPPO enco air2/Enco Air4新聲版」、「OPPO enco air4/air4i降噪耳機」等商品資訊,並在網頁上標示「BSMI:R39518」、「NCC:CCAM24LP1570T5」及「NCC:CCAF22LP0110T0」等認證資訊。
不過,上述BSMI及NCC標識實際上是薩摩亞商新茂環球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所申請、取得認可的檢驗標識及型式認證,王男並未取得該公司的同意或授權,所販售的耳機也沒有經過相關檢驗或認證。
判決認定,王男在網頁上標示虛偽的認證資訊,會使消費者誤認商品已經通過相關審驗,並可能影響商品原有的品質及交易安全。2025年7月間,買家先後於7月15日、25日及29日,透過蝦皮向王男購買3組OPPO藍牙耳機,總價1953元,分別為「OPPO enco Air4i玄武黑」、「Air4新聲版冰透綠」及「OPPO enco Air4i玉瓷白」。
買家前往高雄市岡山區的蝦皮智取店取貨後,發現收到的耳機本體並未附有審驗合格標籤,因而報警處理,警方循線查出王男在網路賣場標示不實認證資訊。
檢方原先認為王男另涉刑法詐欺罪,不過檢方起訴時指出,刑法第255條的商品虛偽標記罪本身即具有詐欺性質,因此依法優先適用商品虛偽標記罪,未以一般詐欺罪論處。
橋頭地院審理時,王男坦承犯行。法官認為,他本應依循相關法令規範販售商品,卻為追求個人商業利益,在網站上做出虛偽不實標記,已影響市場交易秩序,考量犯後坦承犯行等情狀,判處拘役20日,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
此外,王男販售3組耳機取得的1953元,被法院認定屬於犯罪所得,因未扣案,依法宣告沒收,若全部或部分無法沒收,則追徵其價額。至於警方扣得的3組藍牙耳機,因已由告訴人購得、並非王男所有,法院因此未宣告沒收。全案後續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