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i傳媒、記者爆料網/方慕辰/綜合報導】台北地檢署一名劉姓檢察官在新北市蘆洲區路邊與友人聊天時,因友人抽電子菸遭警盤查,竟當場被警方從其隨身背包內查獲含有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殘渣袋,尿檢亦呈陽性反應。新北地檢署偵辦後,考量其坦承犯行、無毒品前科且自願接受戒癮治療,最終給予緩起訴處分 1 年 6 個月,並命其接受戒癮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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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地檢署指出,北檢劉姓檢察官於115年2月27日13時27分許,在新北市蘆洲區某路邊與友人聊天,因該友人疑似使用電子菸,員警遂上前盤查,並經被告同意,自被告隨身背包內扣得含有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殘渣袋1包。
經採集被告尿液送驗,檢驗結果呈安非他命、甲基安非他命陽性反應。檢察官依被告供述、尿液檢驗報告及扣案證物等相關事證,認被告涉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0條第2項之施用第二級毒品罪。
新北地檢署審酌被告坦承犯行、犯後態度良好,且無施用毒品之前科紀錄,並有意願接受戒癮治療,經轉介醫療機構由專業醫師評估,認以附命完成毒品戒癮治療之緩起訴處分為適當,爰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予以緩起訴處分,緩起訴期間1年6月,並命被告接受戒癮治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