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聞記者 顏淑娟/台中報導】民進黨大老、台糖公司前董事長吳乃仁因台糖售地弊案,出獄後仍須面對台糖逾新台幣1.7億元求償。台灣糖業公司日前向台中地方法院聲請管收獲准,吳乃仁於6月11日遭解送台中看守所。不過,在其依法提出抗告期間,台糖撤回管收聲請,法院因此裁定停止管收,吳乃仁於6月22日下午獲釋,前後遭管收12天。
台中地方法院表示,6月11日裁定准予管收後,吳乃仁當日中午即被送往台中看守所執行。吳乃仁隨即提起抗告,全案移送台中高分院審理。抗告期間,債權人台糖撤回管收聲請,台中地院依法裁定停止管收,中所於6月22日收到法院釋票後,當天下午依法辦理釋放作業,吳乃仁結束12天的管收程序。
法院指出,後續仍須視債權人台糖是否提出其他主張,待相關事項陳報法院後,再由承辦法官依法進行後續處置。
本案起因於台糖針對吳乃仁提出約1.7億元損害賠償請求,並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法院資料顯示,台中地院曾囑託台北地院於6月3日拘提吳乃仁,但未能成功,吳乃仁最終於6月11日自行前往台中地院報到,法院隨即裁定執行管收。
依據法院公開裁定內容,台糖多次針對吳乃仁及春龍開發公司等債務人聲請強制執行財產,截至2025年4月30日止,台糖累計僅受償3976萬3909元,尚有1億7397萬7653元未獲清償。其中,吳乃仁個人實際執行金額僅750萬499元,與尚欠金額仍有相當差距。
裁定指出,台糖主張吳乃仁未積極履行清償義務,並提出多家媒體報導及相關照片,指稱吳乃仁曾出入高檔餐廳,且有搭乘百萬元名車等情形,生活水準已逾一般人通常程度,認為其具有履行能力卻未依法清償,因此向法院聲請管收。
法院審酌相關資料後認為,現有強制執行程序不足以滿足債權,且未能查得可供執行財產;此外,吳乃仁多次未依期限據實申報財產狀況,也未提供擔保或履行債務,認定其並非不能報告財產狀況,因此於6月11日裁定准予管收。
另外,法院公開的民事裁定亦記載,吳乃仁於程序中陳述自己罹患「嚴重帕金森氏症」等疾病,揭露其自述身體健康狀況。不過,隨著台糖撤回管收聲請,法院已依法停止管收程序,後續案件發展及相關執行程序,仍有待債權人進一步主張及法院依法審理。(照片/記者 顏淑娟 翻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