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聞記者 陳聖璋/台南報導】台南市一名24歲陳姓男子去年因拒絕接受警方酒精濃度測試,遭台南市政府交通局裁處新台幣18萬元罰鍰,後續又累積5筆交通違規罰單未依期限繳納,總欠款高達23萬9400元。案件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強制執行後,除依法扣押其銀行存款外,在執行人員說明後,陳男友人昨(7)日代為繳清全部欠款,案件告一段落。
台南分署指出,陳姓男子於去年1月駕車行經台南市善化區文昌路時,遭善化警分局員警攔查,期間拒絕接受酒精濃度測試,依相關規定遭交通局裁罰18萬元。其後陳男另積欠5筆交通違規罰單,累計應繳金額達23萬9400元,但均逾期未繳。
交通局將案件移送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後,執行人員於去年7月受理案件,隨即展開財產調查,發現陳男名下有銀行存款可供執行。今年1月依法核發執行命令,扣押其定期存款3萬4000餘元,並解繳交通局抵繳部分欠款。
台南分署表示,昨日上午一名自稱是陳男友人的民眾致電詢問,為何陳男帳戶內存款遭扣除。執行人員說明,因交通罰鍰長期未繳,依法採取強制執行措施,並提醒陳男仍有其餘欠款尚未清償,後續將持續執行相關程序。經了解後,該名友人當日前往交通局,代為繳清所有剩餘交通罰鍰。
台南分署呼籲,為維護道路交通安全與落實公權力,配合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推動「交通專案」,將持續加強執行交通罰鍰、使用牌照稅、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等各類與車輛相關欠費案件,提醒民眾切勿心存僥倖,應依規定按時繳納各項交通罰鍰,共同維護安全有序的交通環境。(照片/記者 陳聖璋 翻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