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聞記者 黃采琳/嘉義報導】嘉義市警界爆發貪瀆疑雲。嘉義地檢署偵辦嘉義市警察局第一分局何姓分隊長涉嫌洩密、包庇賭博性電玩業者及財產來源不明等案件,檢方日前聲請羈押何男及涉案電子遊戲場陳姓業者。嘉義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何男涉嫌重大,且有串證及湮滅證據之虞,加上帳戶內有超過1200萬元來源不明財產,裁定羈押禁見;陳姓業者則獲准交保。
嘉義地方法院指出,經營電子遊戲場的陳姓男子涉嫌擺設賭博性電子遊戲機台供民眾賭博,並疑似長期與何姓分隊長往來密切。檢方調查發現,何男涉嫌向陳男洩漏檢舉人資料,以及警方臨檢、查緝等相關訊息,使陳男得以事先規避查緝,避免非法賭博場所遭警方取締。
檢方進一步追查發現,何男名下帳戶存有鉅額資金,卻無法合理交代資金來源,涉及公務員財產來源不明等罪嫌,因此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法院表示,依據卷內相關事證及檢方提出資料,認定何男與陳男涉嫌違反洩密罪、公務員財產來源不明罪、公務員包庇他人犯供給賭博場所及聚眾賭博罪,以及賭博等相關罪嫌,犯罪嫌疑重大。
不過,對於檢方主張何男涉嫌收受賄款、陳男涉嫌行賄部分,法院指出,兩人均否認相關犯行,且依目前檢方提出的會計資料及雙方聯繫內容,尚不足以直接認定陳男確有交付賄款給何男。再者,何男帳戶內來源不明的財產金額,與檢方所指稱的賄款數額也有明顯差距,因此現階段尚難直接認定兩者具有對價關係。
然而法院審酌,何男身為司法警察官,熟悉刑事案件偵辦流程、蒐證方式及調查技巧,相較一般人更有能力影響證人供述或勾串共犯。加上何男坦承平日有刪除與陳男通訊紀錄的習慣,法院認為已有湮滅證據情形發生,且目前仍有部分證人尚未到案說明,因此認定有羈押必要。
法院另指出,何男明知陳男為電子遊戲場業者,卻未恪守公務員應有分際,反而與業者往來密切,若涉有包庇非法賭博場所情事,不僅損害執法機關公信力,更嚴重破壞警察廉潔形象。
綜合相關事證及犯罪情節,法院認為何男涉嫌犯罪情節重大,尤其財產來源不明金額高達新台幣1200萬元以上,因此裁定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至於陳姓業者部分,則裁定交保候傳。
嘉義市警察局第一分局表示,對於何姓分隊長疑涉不法案件深感痛心,後續將依相關規定辦理停職或更嚴厲懲處,並全力配合檢方偵辦,秉持不掩飾、不護短原則,積極釐清案情真相。(照片/記者 黃采琳 翻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