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聞記者 陳雅琪/新北報導】位於新北市新店區瑠公圳旁、具爭議多時的蔡金木宅文化資產保存案審議結果出爐。新北市政府文化局表示,經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綜合評估後,認定蔡金木宅不具法定文化資產保存價值,決議不指定為古蹟,也不登錄為歷史建築或紀念建築。對此,屋主及文資保存支持者表達強烈遺憾,並表示將循行政救濟程序爭取保存,持續推動蔡宅文資身分認定。
新北市文化局指出,蔡金木宅原建於公有土地上,後因農業部農田水利署(原農田水利會)出售土地予私人,衍生建物所有權人與地主間的私權糾紛。去年6月,在法院即將執行強制拆除前,建物所有權人以文化資產保存為由提出申請,希望將蔡金木宅列入文化資產保護範圍。
文化局表示,受理申請後依法將蔡金木宅公告為暫定古蹟,並請求法院於文資審議程序完成前暫緩拆除作業。為進一步釐清相關歷史資料及文獻證據,文化局也依法延長審議期間及暫定古蹟期限至今年6月23日。

經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於6月8日召開會議審查後,委員認為蔡金木宅現況建築形式與材料,已難符合所主張的戰爭時期住宅特徵,且建物歷經多次增建與修繕,原有工法及建築特色已難辨識,無法充分證明為第二次世界大戰末期所興建。
此外,審議委員認為,蔡家與建物雖與水圳系統及地方煤礦產業發展具有地理上的關聯,但在歷史功能與人物貢獻方面,尚不足以呈現高度連結性,因此未達《文化資產保存法》相關指定與登錄基準。
文化局強調,本案審查程序均依《文化資產保存法》規定辦理,過程中提供建物及土地所有權人充分陳述意見與補充資料的機會,並由專案小組針對歷史、藝術、科學、人物及自然環境等面向進行評估,最終提送審議委員會審查後作成決議。
對於審議結果,蔡金木宅保存運動發起人賴碧珍表示深感遺憾。她指出,文化局在審查過程中資訊公開程度不足,包括未能取得會勘紀錄及專案小組委員意見等資料,使相關參與者無法充分掌握審查內容與評估依據。
賴碧珍認為,蔡金木宅的重要價值並非建築規模或外觀,而是在於其所承載的歷史記憶與社會意義。她指出,蔡宅所在地見證新店地區水利建設、交通發展歷程,過去更曾提供萬新鐵路周邊勞工免費居住空間,反映早年台灣社會互助共生的人情文化,這些珍貴的歷史意義未能在審議過程中獲得充分重視。
她進一步表示,歷史建築因歲月變遷而修繕本屬正常現象,包括中正紀念堂及板橋林家花園等知名文化資產,也都曾歷經不同程度修復,不應僅以建材或外觀變動作為否定文化價值的主要依據。
賴碧珍質疑,文化資產保存制度往往較容易保存具規模與財力背景的宅第建築,而基層勞工與庶民生活空間則較難獲得重視。她認為,若以過度狹隘的標準審查文化資產,將使許多反映台灣庶民歷史的重要場域逐漸消失。
她強調,蔡金木宅不只是單一建築,更是地方歷史發展的重要見證,一旦拆除將造成區域文化記憶斷裂。後續將透過行政救濟程序爭取權益,並召開記者會持續向社會說明保存訴求,希望喚起外界對庶民文化資產保存議題的關注。(照片/記者 陳雅琪 翻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