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聞記者 陳雅琪/台北報導】中聯油脂股份有限公司供應的大豆沙拉油原料遭檢出致癌物「苯駢芘(Benzo[a]pyrene)」超過法規限值,波及福壽實業、福懋油脂及泰山企業等下游業者,共18項產品、30個批號。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今(3)日公布最新回收進度,截至中午12時,已完成第一波下架作業,目前統計6項產品共回收17.422公噸。專家表示,精煉沙拉油出現苯駢芘超標情形相當罕見,可能與進口黃豆原料品質有關,也不排除精煉製程控制因素,實際原因仍待進一步釐清。
食藥署指出,7月1日接獲中聯油脂主動通報,表示供應下游食品業者使用的一批約1300公噸大豆沙拉油原料,經自主檢驗發現苯駢芘含量超出法規限值,因此立即啟動產品追查及下架回收機制。
食藥署表示,受影響產品共18項、30個批號,已要求相關業者於今日中午前完成全面下架,目前已統計其中6項產品完成回收,累計回收17.422公噸,後續仍將持續追蹤回收進度及市場流向。
在食藥署召開的專家會議中,國立台灣大學農業化學系暨研究所教授蘇南維指出,苯駢芘超標案例在精煉食用油中相當少見。一般而言,即使毛油(原料油)含有較高濃度苯駢芘,經過脫膠、脫酸、脫色及脫臭等完整精煉程序後,理論上應可大幅降低污染物含量,因此此次事件並不常見。
蘇南維分析,由於國內黃豆幾乎全數仰賴進口,原料在產地採收後的乾燥方式及保存條件,是否因高溫處理而產生苯駢芘,國內業者難以掌握,只能透過進口驗收及後續精煉程序進行把關,因此污染來源不排除來自原料本身。
他也說明,苯駢芘並非自然存在,而是在約攝氏300度以上的不完全燃燒或高溫環境中形成,因此民眾日常接觸來源未必是食用油,反而較可能來自燒烤、油煙、焚燒等煙霧環境。
依據《降低食品中多環芳香族碳氫化合物含量之作業指引》,包括苯駢芘、苯駢蒽、苯苯駢苊及Chrysene等四項PAHs監測指標總量標準為10微克/公斤;其中因苯駢芘具有較高致癌性,因此另訂食用油單項限量不得超過2微克/公斤。
食藥署署長姜至剛表示,國內歷年食用油品苯駢芘抽驗結果均相當良好,111年至114年間執行食用油脂製造業專案稽查,共抽驗275件食用油產品,全部符合規定,過去並無檢出不合格案例,此次事件也是因業者主動通報才及時發現並展開調查。
姜至剛進一步說明,中聯油脂於4月13日第一次自主檢驗結果仍符合標準;但6月11日下游業者南僑公司反映抽驗不合格後,中聯於6月25日重新檢驗留樣產品,連續兩次檢測結果分別為4.68及8.1微克/公斤(μg/kg),均高於現行法規2微克/公斤的限量標準。至於同批產品為何由原本合格轉為超標,是否與連續製程採樣位置或其他因素有關,仍待業者提出完整調查報告後才能確認。
針對外界質疑此次除苯駢芘外,另有其他三項多環芳香族碳氫化合物(PAHs)也有超標情形,是否應新增管理標準,姜至剛澄清,現行法規早已針對PAHs總含量訂有管理標準,並非無法可管。




























